天台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18学年天台县 教育技术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- jszx
- 2019-07-26 08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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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县各中小学(幼儿园)、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技术工作,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,表彰先进典型,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技术队伍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学年天台县教育技术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学校校长或分管教育技术工作副校长;学校教育技术机构负责人;从事教育技术相关工作的教师、专(兼)职实验员、图书管理员。
参评人员须在上报的“2018学年教育技术机构登记表”中(正职校长除外)。2016学年或2017学年获得过此项荣誉的教师不再参评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素质教育思想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比较丰富的现代教育技术实践经验,得到学校的优秀评价并推荐;
2.履行职责,爱岗敬业,全面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;
3.勤于学习,钻研业务,工作上能积极开拓创新;
4.业绩突出,在教育技术岗位上做出显著的业绩、有特出的贡献或事迹。
三、评选类型、名额
先进教育技术工作者、先进实验教学工作者、先进图书管理工作者各若干名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学校推荐:以乡镇(街道)中小学(幼儿园)、直属学校为单位推荐,在评选范围内,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选1-2名(三类合计,不得突破)参评对象。参评人员填写好《2018学年天台县教育技术先进工作者推荐表》(见附件),于7月12日前交教育局技术中心。
2.评议审定:教育局组织评议审定,确定先进工作者名单。
附件:2018学年天台县教育技术先进工作者推荐表
天台县教育局
2019年7月3日
附件
2018学年天台县教育技术先进工作者推荐表
姓名 | 性别 | 年龄 | |||||
所在学校 | 学历 | ||||||
职务 | 职称 | ||||||
参评类别 | □先进教育技术工作者 □先进实验教学工作者 □先进图书管理工作者 | 从事本工作年限 | |||||
主
要
事
迹 |
(可另附页) | ||||||
推荐单位意见 |
(盖 章) 年 月 日 | 县教育局评定意见 |
年 月 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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